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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-7-3 09:00
正文摘要:合同約定租賃時間2021年1月12日至2022年7月12日,5月份租客提出提前退房,約定7月3日,交接房屋,到房間后發現三個臥室,客廳,衛生間地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進水,家具,墻面都有不同程度受損,請問作為業主該如何維權 ... |
需要證明租客存在過錯,泡水原因是租客的行為導致的,財產損失另需要鑒定才能確定。還有,你們租客退房時你有沒有驗收,如果驗收了,則難以主張。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要賠償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協議書里寫了嗎?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只能協商了。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轉發了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糟心啊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怎么進這么多水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按合同走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新水漬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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